一封認真的信,一次認真的回答

想說該開罵了,或許該說當APPLE的夾不死在台上說ONE MORE THING的時候,我是全球第一個開罵的,但是旋即我刪除了,因為光是這樣不夠徹底,不夠爽快,不夠高潮,不夠踩死台灣那群「MAC雞叫派」的電腦白癡跟一個在美國當白人朋友回頭欺凌台灣人的MAC小弟;我向來對事不對人,對人不對事,極端的可以,但是一向處之泰然,因為沒見過其他人可以如此站在天平的兩端還能保持平衡,就算MOBIL01之中有人把我的網站列舉出來,我也只能說:「我凌辱的是對於電腦知識沒有主見、幾近白癡崇尚的MAC白目,而不是MAC。」
正當想要重新著手爽快開罵的這個時候,我看到了這封信,一封認真的信,我應該要認真的回覆,所以我停頓了幾天,先把手邊的工作做完,然後好好的準備回覆這封信件,這會是一篇非常長的文章吧?如果有人沒興趣,請儘早離開,因為沒興趣、不是當事人卻還繼續看下去,一定是白癡。

說真的,我很喜歡與人溝通,不論是用言語或是文字,但是我也喜歡針鋒相對,即使是對自己的死黨也是如此,因為當兩根針頭能夠真的頂在一起(針鋒相對),其他事物的影響與誤差才會是最小,所看的事情才會是最真,相對的面積裡才會有大家都能夠信服的道理;我也從不排斥有任何人寄信給我,但是我一向討厭對於我、或我的BLOG奉承、阿諛、讚美之詞,因為我做得到的事情,任何人也都可以做到,我也只是一般人而已,生活跟別人似乎沒有兩樣,甚至該說LIFE IS STRUGLE,我會質疑「讚美啥?少見多怪?」而有「我做得到、你讚美個屁?」的質疑,僅此而已,所以我也懶得回覆類似的留言或是信件。
可是這次我接到了一封不短的信,或許PO在文章的回應底下,就像這篇文章,我就不會多加理會;但是忍不住要直接寄給我,表示他「想說話」的「能量」真的很強;雖然他說是「有感而發」,但是絕非像其他留言的人「只是說說話或無目的的表達意見」而已,而是「真的想要跟某個人(我)說話」,才會在這種廣告郵件、轉寄郵件氾濫的時代裡,花時間認真的寫一封信。
這是一種不自覺想要表達的強烈慾望,我猜想是因為他累積了太多的東西 — 與其他人相同的感知、看到我強烈戳破所產生的質疑 —而想要說話,即使覺得留言麻煩,他還是想說,甚至只是告訴我一個人也好的,就是「想說」…
這也是我悄悄地換上新的BLOG DESCRIPTION的原因,不過似乎沒幾人察覺得到。對於這封信,我要認真的回覆,當然,這不是捏造的。
這篇信內寫著:
抱歉,我還在消化這一系列的"部落格圈圈"事件,這篇文中正好連結到凱洛的blog,有感而發一下,我一直都會到她或她朋友的部落格那邊去看,但都是走馬看花,因為太多私人性質的玩樂東西,當然玩樂也沒什麼不好,只是看到你和明燈都把他們罵的"狠"兇,身上的八卦蟲也跟著癢起來,蠻好笑,雖然我是電腦門外漢,不懂什麼叫tag、trackback、網摘、rrs,現在大概知道一點點了,只是還是搞不懂那是怎麼做的(操作上)。

我大概是去年底才知道有blog這種東西,那篇"白目不要來",我現在因你的連結而看到,怎麼上面凱洛寫的文字和我以為的凱洛,好像是兩個人,我以為的"她",只是去年11月以後,在她的blog看到的"她",感覺是很親切、可愛的女孩子,還是我太白痴了,看太少了。

我不知道他們聚會當時發生的狀況是怎樣,但是從她九點發洩文來看,其實她只想說"拒絕陌生人",或是"陌生人來沒關係,只要閉嘴,乖乖坐好",第九點寫的很明白了「請問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你今晚參加講座主題是什麼?!你真的知道我們是什麼人嗎?!」

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是什麼人,也不知道他們的講座主題,也不知道那個小白是誰,不過文中把blog當神主牌來膜拜的意圖很明顯。

「8.一開始還以為你是BLOGGER時,問你你的BLOG特色是什麼,你回答:『我很會比價,買到的東西都比較便宜!』我告訴你,你贏了!我承認我輸!」

blog不能做產品行銷或比價嗎?還是blog的定義是放些火鍋黨和狗狗的聚餐圖片??

只是列舉二點來反駁,其實她的每一點都非常刻薄。(對不起,個人觀感而已)

其實,人家有權利拒絕、討厭陌生人,只是每一篇回應是:溫暖地打氣、贊同著如此尖酸刻薄的文字,這我倒沒想到過,特別是指責"匿名人士"這一點,匿名人士?難道你是用身份證上的本名上網的嗎?你不是正在用非本名開設blog或是留言、支持、打氣、搗亂...等等,有誰是用本名上來的?常常看到有人針對這一點去指責不同的意見也好,或辱罵也好,這種用匿名去罵另一個匿名的人,到處都有,蠻不合邏輯的,怪怪。

不過這些都是去年的事了,現在才看到,本來想回到你的blog,很奇怪,為什麼要加入blog才能貼comment?只好去申請一個了,也申請好了,但我多寫也是多留口水,算了,還是回到你的e-mail好了,這樣你可以選擇看完就刪,不看也可。

聽說blog的定義還沒有一個很明確的結論(不要問我哪裏聽說,我看網頁都是走馬看花),我以為blog就是貼文章或是寫寫公開日記,交交網友搞搞溫馨,版面是大雜燴,每個人的編排和所使用的系統都不同,有點亂,但也可以看到很多電視上看不到的評論、紀錄,例如"蘭嶼,有事"的報導,例如有關香港反市貿的網友遊行紀錄、例如有關"不消費日"的訊息、例如賣鳳梨的小如...、例如伯軒媽媽....等等。我可以上去留言聲援或是抗議,也可以當做是"看到"就等於"看完"了,因為離我的現實生活"真的"有點遠,若要說我擁有中產階級的優勢,喜歡看人笑話,實際上是個對社會沒貢獻,只會打打嘴泡的傢伙,我也不否認。在看到你和明燈那麼直接的點出這些無能的blogger做出自以為有貢獻的小貼紙或串連什麼的來自滿是一件蠢事,看的很過癮! (笑)

看完「對,你也是御宅族!不然就走出圈圈吧!」這一篇,我不知要欣賞你的文筆、才華、見解,還是該反省自己是不是也是個躲在房中(不是家中,是房間),因為逐漸厭惡人際虛偽的一面,寧願把下班的時間全部拿來和電腦、網路相親相愛,我應該是這種人吧。

看完你的文章,我真的覺得的我有點混亂,我是不是要感到羞愧,因為怕受傷而躲在自己的世界裏,透過網路自我安慰虛無的心靈和腦袋,還是要勇敢的走出房門,去打電話給久不連絡的朋友、親戚,去逛街、手拉手、看電影、唱KTV、聚餐,但.....這樣又如何,真的就算"走出去"了嗎?沒有網路以前,大家都是這樣過日子的,有網路後,這一切活動只不過是移到虛擬的空間中,在網站或blog擺上音樂、文字、電子寵物、網路廣播、電影下載、討論區交流,在雅虎聊天室唱歌,用麥克風聊天........,真的,除了碰觸不到彼此的體溫,網路和真實生活的種種,不是很像嗎?....真正孤僻的人,到哪裏都是孤僻,網路不過是開個方便之門,讓孤僻的怪物們(包括我),聚集在假想的和樂天堂。

其實我可以說,喂!羊男,你也是御宅族啊,憑什麼去說別人呢?但,這樣說很無聊,也不會讓我的御宅族地位更加崇高,想想就覺得自己只敢躲在背後聽人八卦,說三道四,只會比爛而已。(泣!)

我的文筆不好,也沒有什麼關懷社會弱勢的遠大理想,如果讓你覺得我把你當垃圾筒在生自己的氣,只能跟你說聲抱歉了。

不免俗的,祝你新年快樂,事事順心 : )


首先,針對紅字的部分回覆(如果你有顏色辨識障礙,那抱歉了):
其實當我看到的時候,我也想開罵的,「請問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你今晚參加講座主題是什麼?!你真的知道我們是什麼人嗎?!」的最後一句「你真的知道我們是什麼人嗎?!」表現出了某一群人無比的自傲,他們自以為自己真的掌握了某些東西,似乎站在世界的前端,擁有其他人所沒有視野,以及無比的私密權力,才會說出這樣的言語,並且獲得某部分人的認同。

這是錯的。

任何人都可以言語反駁她說:「你算哪根蔥?」「你做了什麼?」「你累積了什麼東西?」「你是什麼貨色?」「你用什麼高傲的立場說出這種話語?」甚至是「你驕傲個屁?」但是並不必如此。

她是個可愛的女孩子,就像你所看到的那一面一樣,只是活得太單純而已,他們也沒有什麼主題,說穿了是一個行銷人員掌控的這幾位人士所舉辦的內部活動而已,就像是直銷經理也得要十分真誠對待自己的下屬。

說「行銷人員」這一詞,你可能會十分的訝異,但是實際上你仔細的分析看看她的交友狀況與「認知的來源」就會知道,當有人看到了一項技術具有發展潛力(BLOG),即使這個技術早在這位行銷人員懂電腦的八年前就已經成熟,他在不知道的情況去努力推廣,也是個「行銷人員」,剛剛好,恰如其份而已。
這位小姐生活太單純,還需要別人告訴她「什麼是『什麼』」,就像她男友所做的一樣(這也在她的文章中看到),聽了別人所說的,她才會慢慢的成長,當沒有人跟她說的時候,她依然是個單純快樂的小公主,也不會想到該怎麼讓自己「不單純」(不是變邪惡啦!別想歪!)突然落到一個BLOGGER的聚會當中,她自然會有這樣的情緒怒吼出:「你真的知道我們是什麼人嗎?!」卻從不知道「瞭解BLOG的人一樣『什麼碗糕都不是』」的道理。

你也會看到之後她的影響(從她之後的文字),這種潛意識卻又根深蒂固的想法讓她的辦公室環境逼得她不開心許久。如果是我在童話故事中遇到她,我也只會撥撥她的髮梢、摸摸的她的臉頰,跟她說聲:「你好漂亮!」然後讓她快快樂樂的繼續走下去,如此而已。

但是,我也只有在分析事情的時候才會說出這麼「真正令人不寒而慄」的話。

因為當有一個人把她當成單純的小女孩,並且奉承阿諛贊同她的想法、繼續保持她的無知時,正是無意識的把她推向無知的深淵而已(或許該說她的男友都對她很殘忍,因為不讓她成長)。

我很嚴肅的跟你說明,我做不到。

但是我只能避開某些亟欲藉由「BLOG」這個名詞而想成名的人,閉上自己的眼睛、耳朵,在這件事情上當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人而已,因為我知道不是任何人都跟自己(我)一樣有那雙腳、那雙膝蓋去站挺身軀、去接受批判,甚至基於邏輯去反駁。(在哲學的反思上是:我回覆的你的文本卻做成了「對她的批判」,我有我對於自己所定下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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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藍字的回覆是:
因為「廣告留言」在BLOGGER.COM中太多了,限制註冊才能留言,可以免除幾乎99%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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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綠字的回覆:
BLOG有很明確的意義,就是「WEBLOG」,這也是BLOG的字源,用網路(WEB)運作的方式去記錄(LOG)資料,不管你用任何形式,只要是在網路上,紀錄,就是。

但是你也會看到不明就理、電腦白癡型的行銷人員企圖將BLOG這一詞曲解,說某某網站不是BLOG(這已經是證明是此位電腦白癡的「偏見」觀念),又說是「公民記者」(讚頌公民記者的BLOG,文字內容與討論大多連所謂的「報導」(REPORT)都沒有,做什麼「REPORTER)?),又說是WEB 2.0(以為WEB改變了而稱其2.0,但是WEB不過就是「上網」與「訊號的傳輸」、「資料庫數據提存方式的不同」而已,其中WEB的「形式」改變是因為「應用」的改變,「應用」的改變卻是基於「電腦應用」的改變,所以已經有人提出所謂的「COMPUTER 2.0」,但是網路小白寧可忽略這件「『電腦應用』的改變」這件事情,繼續呼喊WEB 2.0,因為他們不能讓自己的老闆發現自己的觀點遭受到質疑,自己也只能深信不疑),所以, 真要說BLOG的定義是有明確的定義的,因為在台灣被一群行銷人員利用眾多的名詞來扭曲,所以你會聽到「沒有明確的定義」,BLOG有基本的意義,有衍生的意義,但是不是行銷的名詞意義。現在你可以放心的去跟別人說:「將網路當成一個母體在其上記錄,就是BLOG,管它是怎樣或是什麼!」:)

你所說的那些「對於貼紙」的自滿,其實就是一種「行銷人員」的對於BLOG的「誤導」所造成的,讓這些人以為賣力的報導一些事情、或是參與貼紙的串連,就是一種「公民記者」的行為,或是一種「個人值得被同儕讚賞的努力」,甚至是在「精選部落格」當中彼此對薦以達到「自我行銷」的目的,實際上卻忘記「真正的執行」才是真正「有意義的行為」:真的去付出一筆錢、真的去救助一些人,真的去說破一些被掩蓋的事實,才是「實際的作為」而有意義。

在完成這些行為之後,宣導更多人的加入才有「真正的價值」。而實際上你可以看到很多對於此事被戳破的反撲,正是因為他們沒有辦法去承認自己的在邏輯上的矛盾。但是沒有真正的救助,卻是拼了命的串連,為的是什麼?也只是為了「行銷」,讓更多人透過「貼紙」的「行銷」來看自己的BLOG,滿足自己成名的幻想,真要為這種行為定義,就是心靈上的「自慰」,藉由滿足自己的幻想來達到自己想像中的高潮:「啊!我參與串連讓很多人因為我的BLOG再參與串連」而已。一個字,「噁」,記得要在你自己的心裡清乾淨。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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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深紅字的回覆:
你不用多餘的稱讚,當你寄出這封信件的時候,就表示你還是沒有走出來,不過能夠將你拉到「自我省思」的地方,已經讓我很高興,我也就是希望如此而已。
我必須先跟你說的是,「御宅族」一詞有很根本的基礎定義,但是語言是會「被演化」的,甚至會來源自不同的出發點確有相同的文字,像是「PK」一詞起源於足球員跟守門員之間的一對一對決(PLAYER KICK),但是在網路遊戲上,從第一款線上遊戲ULTIMA ONLINE就定義「PLAYER KILLER」縮寫是「PK」(因為要線上玩家打一串「APLAYER KILLER THERE」不如打「A PK THER」),但是你也會發現到有人就會BBS中說成是「線上遊戲的PK一詞來源於足球員與守門員之間的對決」,而訴求「在遊戲中PK應該一對一」,夠白癡吧?但是對於這樣的解釋而信奉的人卻還不少,因為將文章收入精華區的版主,見識一樣的不廣,甚至可說是狹隘。
「御宅族」一詞也是一樣的道理,是被不瞭解文化(像那群BLOG行銷人員一樣)卻為了滿足「自我信奉」的一群人把持的一個定義而已。但是你看到底下的留言就會發現,真的要追本溯源還有「更早的定義」去追尋,為什麼這群人要止步不前呢?因為實際上他們還是沒有辦法有那個膝蓋去接受批判,寧可接受現下的事實來滿足自我而已。
沒有文采、沒有見解、沒有文筆,純粹是因為我個人「看不下去」而已,就像我的BLOG DESCRIPTION所寫的一樣,「如果沒辦法改變自己「如果你對這個世界有所不滿,你所能做就是改變自己,或是封起耳朵、閉上眼睛,孤獨的一個人活著,不然就是...」但是我不想死,我只能改變自己,說出來,為了朋友,說穿了也是「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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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紫色的字回覆:
不,我不是御宅族,我一天之中少於三分一的時間在自己家中或房間裡,也就是說我一天包含洗澡、睡覺、窩在家中看A片的時間不超過八個鐘頭,因為除了工作繁忙之外,我喜歡與人群接觸並且觀察人群,所以我走出住宿的地點。我之所以能夠大量的吸收各種亂七八糟的資訊,原因在於「我比其他人在這方面更有效率」,而這是我針對自己所創作出的「方法」,你也可以稱做是「技能」。

你既不用有偉大的理想,或是什麼有的沒的,因為那沒什麼大不了,有崇高遠見的人在現在頂多是印在鈔票上聊做紀念而已,真正做愛高潮的次數說不定還沒嫖客多,沒必要去「逼自己」或「想向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或是以為「崇高理想」就很高級,我可以告訴你一件事情:
STAY IN TRUE!

我的信念就是「STAY IN TURE」,真正的,乾淨的,單純無暇的,STAY IN TRUE,除了自己想要的,沒有任何的EVIL或多餘的想法(反例就像「推廣BLOG的崇高遠見實際上卻是為了溫飽肚子與滿足老闆而做出私底下輔助公司發展的行為」),當你說出一件事情而去完成他,不多不少,就是STAY IN TRUE,如此而已。

你會發現我對於你的回覆用了很多的「如此而已」,因為事情單純到最真實的面相時,你描述完一件「事實」的「真實的」之後,你也只能再接一句「如此而已」,而 STAY IN TRUE就是「如此而已」,因為沒有辦法再多一分,也沒辦法再少一分,事實就是「如此而已」。

不過「如此而已」將會是最難的事情!

我最近剛看完攻殼機動隊,我可以告訴你的是:『我不是「御宅族」,我是別人所稱但是卻不是我自稱的「笑面男」。』新年有興趣可以去找來看。祝你新年快樂!

「如果你對這個世界有所不滿,你所能做就是改變自己,
或是封起耳朵、閉上眼睛,孤獨的一個人活著,
不然就是...」素子拿著左輪指著對方的太陽穴說著。(語出「攻殼機動隊」電視動畫版)

補註:回頭想想,算了!那群「行銷人員」為的也只是「混口飯吃」與「尋求自己的空間」而產生的可悲人士而已。算了!你也別在意我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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