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無物]關於 Yahoo! 奇摩 併購 無名小站之想法

週五我收到一封信:
我有個朋友在經典公關當公關人員,剛好負責 Yahoo!奇摩的媒體公關,她們看了你的網誌後很想知道你進一步的看法。
看來前幾天就急著想針對這個議題寫評語的部落格大老們似乎沒辦法滿足這些人呢。想知道什麼樣的想法呢?對於 Yahoo! 奇摩併購無名小站這件事情,我是樂觀其成,甚至覺得下一步還可以投資或吸納 DinBenDon 系統來結合 Yahoo! 奇摩生活家中的美食頻道(推出個大台北地區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美食到府?),或是該去注意正在極力發展卻開始遭受到行銷人員入駐的 HEMiDEMi,以 HEMiDEMi 取代 Yahoo!分享書籤服務,並開始深掘與吸納國外 Blog 與國內部落格訊息,傳遞更好、更正確的一些資訊;或是乾脆跟郭台銘聯手將 TVBS 買下,將中資集團轉為美台合資集團,成就更大的媒體。今天就算 Yahoo! 出資買下全台灣的網站,對我來說,不論我是廣告主或是網路使用者,也不會有任何影響,何不呢?因為這可以從很多方向來探討,過程有些雜亂無章,但是都有其原因在的

基本上從「併購」這件事情的本質來看, Yahoo! 奇摩併購無名小站,沒有任何錯誤,甚至連道德公義上的錯誤都沒有,不論是站在商業考量、站在市場考量、站在使用者立場考量,都沒有過失之處,反倒是使用者對其他業者進行檢討的聲浪更高。所以 Yahoo! 奇摩對於反併購(家蕃天說是「反壟斷」)這件事情,只要跟公平會進行說明網路並無壟斷之虞即可。(註:這有題外話)

打從網路線從柏克萊大學中牽出來之後,「網路」在意義的涵構上早就超越所謂「界線」的問題,沒有國界、沒有地域、沒有範圍、沒有領域,就像是一團從太空中砸往地球的龐大網子,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網路母體(CYBER MATRIX)。但是我們來看看 webs-tv 媒體聲明稿的第一點:
1. 陳銘堯先生與詹宏志先生、陳正然先生所訴求的是一個反對壟斷的台灣網路環境,並對公平會的公開徵詢表達意見,我們的訴求不是反對併購。
(如果詹宏志在這議題上一直要與 PC Home on-line 劃清界線,那這就是 webs-tv 自己出來說的)先確認一下什麼叫做「台灣網路環境」?如果這是指連接點在中華電信、SEEDNET等等之後的網路稱作「台灣網路」,要說壟斷再進行調整與定價,那應該要先去對「最根本」的中華電信哀號才對;如果是指網域為 .tw 的區域稱作台灣網路環境,要說壟斷再進行調整與定價,那應該先去跟 TWNIC 哀號才對;如果是指正體中文 Big5 為主的網站服務稱作台灣網路環境,那應該要先去跟 UTF-8 哀號才對。webs-tv 怎麼定義「台灣網路環境」並且說明在這個範圍當中有壟斷之實?

這些大老們的政商關係良好,卻不極力突破這些握有節點的組織與機構來尋求更大的出口,反倒是自己莫名其妙的規劃出一個大家都不知道該怎麼劃分的「台灣網路環境」出來。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台灣網路環境」可言啊!甚至中國大陸在有 Great FireWall (GFW)的封鎖底下都無法區畫出一個範圍稱其是「中國網絡」!除非今天有人走進中華電信對外連線的機房把網路插頭拔掉,讓在中華電信之後的網站變成台灣的 VPN 網路,才叫「台灣網路環境」(譬喻法,國際網路當然不是這樣連結的),不然這個世界上終究只有一個網路,叫做「全球網路」;怎麼壟斷?請這些大老教教我們。

如果 webs-tv 對於「台灣網路環境」的真正的定義是局限在「位於台灣並有意願購買網路廣告進行行銷的廣告主」而言,直述 Yahoo! 奇摩併購無名小站之後,在這個「台灣網路廣告主」集合當中具有壟斷之地位,那就更好笑了。

問題的根本是出在於「為甚麼反對者的網站到訪率會低呢?」
網路使用者已經很明確的表態:你的服務爛,所以我不願意使用。
廣告主也看到這個趨勢:你的服務爛,造成網路使用者不願意使用,所以我也不願意用。
Yahoo! 奇摩與無名小站使用者越來越多,廣告自然也越來越多,在其他業者眼中也是越來越大,Yahoo! 奇摩與無名小站一直擁有正向的力量,讓他們的輪子往正向轉,但是反對的人卻從沒意願做自我檢討,反倒是一直讓自己的輪子往反方向轉,真的說會影響到他們的生計,我倒很想從反向角度來問:「他們難道不該自我消滅、砍掉重練?」這又還關係到是「站內廣告」亦或「站外廣告」等問題,還有 webs-tv 本身如今是廣告媒體或服務媒體。

網路廣告的方式向來是多采多姿、花招無窮,網路廣告只是眾多廣告方法的選項之一,非「必然且唯一」的廣告管道,廣告主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使用網路廣告、平面廣告、電視廣告、戶外廣告等等;至於網路廣告的服務方式當然也是各出其招,做不贏人的自然就是黯然退場,不然就是另外開創新的廣告管道,而 Google 就是一個自行開創廣告管道的絕佳例子(內文式廣告也是一個例子),但是卻沒看過美國 Yahoo! 找比爾蓋茲(跟 MSN 劃清界線)說 Google 在「美國網路環境」中的「關鍵字廣告」上具有壟斷地位,不得再併購 Blogger.com(我很好心了,還把在範圍定義中做再次縮減,只針對關鍵字廣告上呢),更何況要成立如此一般的意見呈述還必須在「入口網站只有網路廣告營收且無其他營利事項」的無理邏輯前提下,才得以讓人信服。

這得先問問 webs-tv:「網路廣告只有 Yahoo! 奇摩在賣得那幾種方式嗎?你說的是站內廣告還是站外廣告?還是兩者都是?如果到訪率真的這麼吸引人而網頁版面永遠是有限的,那麼越多廣告主想入主 Yahoo!奇摩的廣告,將會越貴還是越便宜?是替你們正向提高廣告的利益空間還是變相壓縮廣告的利益空間?」別看關鍵字廣告點一下五塊、十塊好像很便宜,其實關鍵字廣告是非常非常昂貴的!再回頭來說,網路廣告從 Banner 廣告、EDM、內文式廣告到關鍵字廣告,webs-tv 現階段比對手還多了影音廣告, webs-tv 不能再開創新的廣告模式嗎?業務只能從網友到訪率來說服廣告主嗎?如果有能力併購卻沒能力創新廣告技術,那是要怪誰呢?

如果要說「你有能力隨意定價會害我餓死,所以你這樣的併購是壟斷網路廣告。」這是要說服誰?「誰併購誰之後在某個領域當中的廣告地位中具有壟斷的局勢」這種事情,人口比台灣多的國家沒發生過,人口比台灣少的國家也沒有(最近上新聞的快樂國家丹麥才五百萬),歷史上以前沒有過,我想今後只要全球網路的範圍繼續擴張,也不會有。觀察許多失勢的網站,幾乎都是在後期當中因為主事者的腦殘(自以為創新),不然就是腦死(根本沒有創新),再來就是劃地自限,才導致下台的局面,跟「壟斷」一點關係都沒有;之後我們也看到依然有新人興起、再度挑戰,何來無法再有創新之說?

就併購而言,自從 Yahoo! 併購奇摩,轉型成 Yahoo! 奇摩之後,這只不過是第二次在台灣進行併購的動作,而在沒有無名小站的那個時代,Yahoo! 奇摩就已經大幅超越 PC Home 與蕃薯藤,不過在當時我們就沒聽到 PC Home 與蕃薯藤有自我檢討之聲;無名小站的崛起,除了先天的優勢之外(佔用學術網路資源),無名小站其實是開啟了新的使用者市場(一開始就把大量的 BBS 使用者/學術網路使用者拉到 HTTP 這個通訊協定底下),而讓 webs-tv & PC Home on-line 在市場份額(Market Share)上的比例再次下降(分母變大了),尤其是從 2002 年至 2006 年上網人口大幅增加,分母更是一直不斷的變大,回頭觀察這次的併購,有壟斷嗎?我覺得是另外兩家在上網人口不斷上升的局面當中把自己越做越小了(為甚麼新加入網路的使用者會選擇 Yahoo!奇摩或無名小站?)。如果說台灣有五百萬的網路經常性使用者,那就還有一千八百萬的非網路經常性使用者正待開發,上網人口(分母)還是會繼續增加的(更何況全球市場?),誰能從這之中挖出一塊餅來、帶進到自己的網站當中,那才是贏家;用喊的,注定是輸家。

題外話:無名小站一直都被網友罵得很慘,以我的使用經驗我也覺得爛得半死(我在初期就試用過,立即放棄),真的覺得鄒開蓮在併購價格上買貴了,還貴太多了;如果是 Google 的話,對於這類的 Local 服務,頂多就是挹注資金成為股東之一,像剛在中國大陸挹注 P2P 網站的作法一樣,「併購」讓 Yahoo! 在誠意上真的是顯得「過多了」,反倒遭到其他業者莫名的反彈;而 webs-tv 跑去併購正在走下坡、被玩爛的蕃薯藤,怎麼不先挹注資金到無名小站身上呢?這也關乎到「眼光」的問題:「其實兩邊都有點瞎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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