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 2011

Suck Hu, Shame on Taichung! 還我音樂!展演無罪!

摧殘文化、荼毒音樂!台中在地文化已死、台中在地音樂已死!胡志強為了自己的政治生涯,打壓在地任何與展演相關空間,全是為了自保!九名相關官員都無任何政治責任與擔當,找了替死鬼出來承擔,一口命令就縱容下屬仗權欺壓百姓生計、對外欺瞞媒體大眾所知!胡志強下台!


















































ALA波及夜店生存 唱歌怒譙胡志強
市府勒令停業 夜店業者上街抗爭

7 comments:

  1. 最讓我不爽的是我就站在電子媒體攝影記者的旁邊,某媒體攝影師跟另一媒體師說:「喂~來拍交差的喔?」
    「阿不然咧?這種拍了台北那邊也不會上啊!」
    只剩下兩個人賊賊的笑。幹!

    ReplyDelete
  2. 不好意思,昨天我有看到這則新聞,
    但是我有個地方不太明白,
    如果這些Pub業者都是有合法的營業執照,
    那台中市政府拆店的行為不就是違法的嗎?
    如果台中市政府進行違法行為,那應該是可以申請國賠吧!

    還是說這些業者沒有合法經營執照@@

    ReplyDelete
  3. 這是老新聞了,有一間有合法營業執照,
    也是胡志強任內發出的,
    結果只是派消防局來說安檢不合規定就立即強制拆除了,
    他也是抗議人士之一,
    跟警察嗆聲那位。

    國賠?現在台中市的安檢規定全都是「人為認定」,
    中央則是推由地方認定為主,
    除了全都是口頭命令說不合格之外,
    最扯的是「咖啡廳內因有走道可供客人跳舞,故為舞廳,
    應以娛樂業規範與課稅」
    這才是現在台中最離譜的事情!!
    不管是原本合格的業者或是未來想要申請的業者,
    目前都沒有標準可以依循成為合格,
    要說標準,全看你跟胡志強熟不熟了,
    像金錢豹、海派那些酒店全都是合格的,
    胡志強爽不爽變成是安檢標準,
    也是建管局、都發局、文化局、消防局認定的標準。

    ReplyDelete
  4. 其中受迫害店家全都是之前領有合法營業執照的店家,
    不單是我前面所說那間上新聞的,
    現在台中市內原本領有營業執照的所有夜店全都變成不合格,
    這全都是市長一個人造成的,
    四個局長全都看市長臉色,他們無法擔保、允諾業者為合格,
    這才是問題所在!

    現在是因噎廢食,就只因為老胡不爽,
    所以現在申請也沒有一家可以獲得「爽度」標準的認定而過關,
    所有餐飲業者都受害,如果中央將認定則歸由地方,
    擺明不願意去判定地方政府是對是錯,
    沒有法條上的對錯要跟誰申請國賠?
    這只有推翻政府才可以了。

    ReplyDelete
  5. Live House 火燒是為台中市管建築部門沒盡責審核的結果,官員怠忽職守,不需負責,變成業者替政府擔當責任。

    ReplyDelete
  6. 業者現在真的請 建管局 與 消防局 來堪驗,他們現在互踢皮球,沒一個單位敢簽名蓋章負責任,這才幹啊!!!!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