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信法第九條】要清的,是大家的腦

比智財封網還糟糕【新電信法第九條】



【行政封網剛被推倒 電信法卻仍在偷跑 】

【媒體不報導、網路靜悄悄 誰聽過草案修訂第九條?】

【電信法第九條】第二項 主管機關認定網路內容違法,電信事業應於技術可行時(對使用人)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適當措施
第三項 網路內容妨害公序善俗,電信事業得於技術可行時(對使用人)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適當措施
(使用人就是像你我這樣的消費者)
(政府還可編列預算補助「技術」(98))

【這代表】政府或電信業者可以因為各種理由、運用各種手種手段 讓網路內容不被我們看到 (侵害著作權 [封鎖])(妨害善良風俗 [移除])

【時間也太巧,是演雙簧還是虛晃一招?】五月初 新電信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 [沒公聽*] [有草案] [管境內] [幾無人知] 五月中 智財局要封鎖境外侵權網站 [要公聽] [沒草案] [管境外] [人盡皆知] (*根據 NCC 網站,最後一次在民國99年一月)

【別碰我的 INTERNET!】請將這個消息告訴朋友 #freeandopen #挑戰總開關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台灣— CC BY-SA 3.0 TW

草案原文
http://www.ncc.gov.tw/chinese/show_file.aspx?table_name=news&file_sn=36575

從頭到尾、從上到下、從總統府到行政院,這個時候的動作全部都是套好招,馬英九一旦決定要傾中賣台,所有言論控制的方法與招數一次通通施展出來,想立即達到『對外封網、限制言論、對內清網』的極權手段,最後讓台灣人民連想上網喊救命都不讓國際社會有機會可聽到;這個總統外表裝蠢扮傻像痴漢,卻是心狠手辣耍狡詐,如果人民還不起身極力對抗,台灣即將步上土耳其的後塵,所有的台灣人民一定要知道!

請立即跟你所知道的立委聯絡,不論紅橙黃綠藍靛紫哪一黨,都要極力把這電信第九條擋下!

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384011565043622.1073741826.257700981008015&type=1

update:
極端保守主義的說法出來了:原文網址:「電信法T9」封山封海全封了
「NCC修法目的是希望維護善良風俗。」劉建成再三保證,NCC 修法絕無侵害網路自由的企圖,也不會影響大多數奉公守法的民眾,他特別提醒少數反對的網友,「公權力的執行是不分實體或虛擬世界的!」

請問怎麼界定【善良風俗】?又由誰來認定違反【善良風俗】?NCC 要扮演網路的神嗎?露個腿照算不算違反善良風俗?貼個男性打赤膊照片算不算違反善良風俗? 50 年前的戒嚴時代走在路上的女性露個背、露個腿就可能被警察攔下盤查,理由就是「違反善良風俗」,為什麼在 50 年後的資訊時代竟然還會在電信法內看到【善良風俗】這種名詞入法?

光是封網的理由要定【違反善良風俗】這點,就跟中國政府說保護兒童上網要打黃的用意相同,Google 就因為這個理由被中國封鎖,請問 NCC 的善良風俗的定義在哪呢?為何會需要定一個界線如此模糊又可無限上綱的法條?光是這種極端保守主義的用詞與說法, NCC 要說自己沒有侵害言論自由的企圖已經令人徹底無法相信。

相信很多網友一定已經覺得 NCC 這篇說明的新聞稿 令網友很不舒服,這是嚴重【違反善良風俗】,尤其是網路的善良風俗,希望大家能電話跟這位科長聯絡,請他依 NCC 的提案修法內容將這篇新聞稿移除掉。 NCC 的網站內容一定也讓許多網友看得很不舒服,這也能算是【違反善良風俗】了,請 NCC 立即依照提案修法的精神,將網站移除掉吧。

07/29 update:
有天才網友希望我能更新這篇文章,說政院已經退回修正案之類的。怪了,你怎麼不去要求中時、蘋果日報、Now News 更新舊文,反而要我更新?我沒那麼閒著沒事去更新舊聞,仔細看一下文章的「發布時間」,多想三分鐘,你可以少發一篇留言,我省得回一篇留言。
真實的最新狀態也不光是政院自己於六月底退回條文而已,行政院退回條文後轉由 NCC 重新擬定新的數位匯流大法,將在明年重新送審,原本是「舊條文修正案」,現在是改成「新法送審夾帶電信法第九條內文」,換湯不換藥,這我要更新個屁?
我們寫這些文章,已經是很努力在狗吠火車了,你不花時間去叫火車快停,反而花時間反過來幫火車吠狗,你不累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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