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立院即將送審獨步全球最荒謬的 #宗教基本法
本週三 (10/24)即將送審,莫名過了台灣就慘了! 直接摘錄重點: --- ‼️法案在這裡 : https://npptw.org/Vi6BWo ‼️宗教基本法,條文仔細看 ‼️ §3+§13 「放生不需許可」 :不得禁止或限制放生,把百步蛇、蟑螂、老鼠放生在你家門口也是合法的! §10 「聖俗分離原則」 :政府不得介入、司法不得干涉、教內就算打死人你都不能管! §13 「超越一切的宗教自主權」 :任何規定遇本條全排除,荒誕詐欺邪教你也不能管! §14 「就業歧視也合法」 :不同宗教信仰可以不予聘僱! §15 「十六歲前的信仰由父母決定」 :憲法說的信仰自由變成 16 歲才能開始!爸媽信邪教要你跟著信你也沒辦法、政府也救不了你! §20 「財務完全自主」 :遺產繼承都可不用管民法,高興把整個宗教的財產給誰都可以! §27 「現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往後想蓋什麼就怎麼蓋」 !不用管環保或水土保持,只要佔地五年就是山大王,歡迎大家各據山頭為王! ‼️ 透視《宗教基本法》‼️ ⚠️ 在31條條文中,「不得」、「不適用」、「不構成」、「不受...限制」總共出現了:18次 ⚠️ 排除:法院調解、民法、社團法人法、財團法人法、就業服務法、殯葬管理條例、農業發展條例、土地法及公產管理法規、建築法、消防法、國土計畫法、民主與公開原則 ⚠️ 要視同公益、享用稅捐減免(適用財團法人標準)卻又不受法管理、可從事公益以外事業、財產及財務不公開、已取得建照之建築另法定之、農地可變宗教用途、佔用公有非公用土地五年以上就地合法、宗教使用就可變更為宗教用地、宗教選址寬容原則及負面表列! ⚠️ 強制要求被排除的法律及措施要在三年內全數修正、制定或廢止!所以前述法規、或特定排除都要修正、制定、或廢止! 然後看一下立委名單: 幹!除了王金平跟馬文君之外,又是 黃昭順 (信佛信到頭殼一個洞)跟 林岱樺 (就是這個說寵物不想養要政府收養的)!國民黨內最 LOW 立委的跟民進黨內最 LOW 的立委剛好都是這個法案的聯名提案人!真他媽的夭壽!而這些連署立委是頭殼跟著吃大便了嗎? 最初「財團法人法」送審時要將宗教組織列管,宗教組織暗地動員反彈、操弄立委而將宗教組織排除在財團法人之外不說,現在宗教組織反而動員這些立委要送這部超級 荒謬、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