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立院即將送審獨步全球最荒謬的 #宗教基本法

本週三 (10/24)即將送審,莫名過了台灣就慘了!
直接摘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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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在這裡https://npptw.org/Vi6BWo
 
‼️宗教基本法,條文仔細看 ‼️
  • §3+§13 「放生不需許可」:不得禁止或限制放生,把百步蛇、蟑螂、老鼠放生在你家門口也是合法的!
  • §10 「聖俗分離原則」:政府不得介入、司法不得干涉、教內就算打死人你都不能管!
  • §13「超越一切的宗教自主權」:任何規定遇本條全排除,荒誕詐欺邪教你也不能管!
  • §14「就業歧視也合法」:不同宗教信仰可以不予聘僱!
  • §15「十六歲前的信仰由父母決定」:憲法說的信仰自由變成 16 歲才能開始!爸媽信邪教要你跟著信你也沒辦法、政府也救不了你!
  • §20「財務完全自主」:遺產繼承都可不用管民法,高興把整個宗教的財產給誰都可以!
  • §27「現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往後想蓋什麼就怎麼蓋」!不用管環保或水土保持,只要佔地五年就是山大王,歡迎大家各據山頭為王!
‼️ 透視《宗教基本法》‼️

⚠️ 在31條條文中,「不得」、「不適用」、「不構成」、「不受...限制」總共出現了:18次

⚠️ 排除:法院調解、民法、社團法人法、財團法人法、就業服務法、殯葬管理條例、農業發展條例、土地法及公產管理法規、建築法、消防法、國土計畫法、民主與公開原則

⚠️ 要視同公益、享用稅捐減免(適用財團法人標準)卻又不受法管理、可從事公益以外事業、財產及財務不公開、已取得建照之建築另法定之、農地可變宗教用途、佔用公有非公用土地五年以上就地合法、宗教使用就可變更為宗教用地、宗教選址寬容原則及負面表列!

⚠️ 強制要求被排除的法律及措施要在三年內全數修正、制定或廢止!所以前述法規、或特定排除都要修正、制定、或廢止!

然後看一下立委名單:



幹!除了王金平跟馬文君之外,又是黃昭順(信佛信到頭殼一個洞)跟林岱樺(就是這個說寵物不想養要政府收養的)!國民黨內最 LOW 立委的跟民進黨內最 LOW 的立委剛好都是這個法案的聯名提案人!真他媽的夭壽!而這些連署立委是頭殼跟著吃大便了嗎?

最初「財團法人法」送審時要將宗教組織列管,宗教組織暗地動員反彈、操弄立委而將宗教組織排除在財團法人之外不說,現在宗教組織反而動員這些立委要送這部超級荒謬、無恥、噁心、極其變態的法案,這部法案如果通過,台灣大概就準備要倒了!

這樣還要創業幹嘛?去創建宗教、吸收未成年人信徒、要其轉移資產、去山林佔地搭廟撐過五年,就全都是你的了啊!

update:
[新聞] 綠委撤連署 民進黨團明甲動反對《宗教基本法 https://goo.gl/5MwLs6 




















10/23 update: 宗教法惹議綠委撤簽 內政委員會暫不審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0235004.aspx
「暫不審」並不代表此法已死,這些問題立委只是發現自己被人贓俱獲抓到了、準備擇期再戰而已,如果像國民黨之前那樣趁亂排審,可能就審核通過準備送立院了。一定要將這些問題立委全都拉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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