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認真的信,一次認真的回答
想說該開罵了,或許該說當APPLE的夾不死在台上說ONE MORE THING的時候,我是全球第一個開罵的,但是旋即我刪除了,因為光是這樣不夠徹底,不夠爽快,不夠高潮,不夠踩死台灣那群「MAC雞叫派」的電腦白癡跟一個在美國當白人朋友回頭欺凌台灣人的MAC小弟;我向來對事不對人,對人不對事,極端的可以,但是一向處之泰然,因為沒見過其他人可以如此站在天平的兩端還能保持平衡,就算MOBIL01之中有人把我的網站列舉出來,我也只能說:「我凌辱的是對於電腦知識沒有主見、幾近白癡崇尚的MAC白目,而不是MAC。」 正當想要重新著手爽快開罵的這個時候,我看到了這封信,一封認真的信,我應該要認真的回覆,所以我停頓了幾天,先把手邊的工作做完,然後好好的準備回覆這封信件,這會是一篇非常長的文章吧?如果有人沒興趣,請儘早離開,因為沒興趣、不是當事人卻還繼續看下去,一定是白癡。 說真的,我很喜歡與人溝通,不論是用言語或是文字,但是我也喜歡針鋒相對,即使是對自己的死黨也是如此,因為當兩根針頭能夠真的頂在一起(針鋒相對),其他事物的影響與誤差才會是最小,所看的事情才會是最真,相對的面積裡才會有大家都能夠信服的道理;我也從不排斥有任何人寄信給我,但是我一向討厭對於我、或我的BLOG奉承、阿諛、讚美之詞,因為我做得到的事情,任何人也都可以做到,我也只是一般人而已,生活跟別人似乎沒有兩樣,甚至該說LIFE IS STRUGLE,我會質疑「讚美啥?少見多怪?」而有「我做得到、你讚美個屁?」的質疑,僅此而已,所以我也懶得回覆類似的留言或是信件。 可是這次我接到了一封不短的信,或許PO在文章的回應底下,就像這篇文章,我就不會多加理會;但是忍不住要直接寄給我,表示他「想說話」的「能量」真的很強;雖然他說是「有感而發」,但是絕非像其他留言的人「只是說說話或無目的的表達意見」而已,而是「真的想要跟某個人(我)說話」,才會在這種廣告郵件、轉寄郵件氾濫的時代裡,花時間認真的寫一封信。 這是一種不自覺想要表達的強烈慾望,我猜想是因為他累積了太多的東西 — 與其他人相同的感知、看到我強烈戳破所產生的質疑 —而想要說話,即使覺得留言麻煩,他還是想說,甚至只是告訴我一個人也好的,就是「想說」… 這也是我悄悄地換上新的BLOG DESCRIPTION的原因,不過似乎沒幾人察覺得到。對於這封信,我要認真的回覆,當然,這不是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