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一例一休,不如讓大眾幫你看看貴公司到底有什麼問題好嗎?


一例一休上路後,不到半個月的時間( 12 月 21 日公布、12 月 23 日施行到現在為止),絕大部分的公司都還沒發出第一份一例一休後的勞工薪水,就已有許多企業跟媒體跳出來說經營成本增加、中小企業快活不下去、全家大小都快去跳樓、勞工領不到加班費苦哈哈、、、光怪陸離的說法紛紛出現;中 O 時報跟聯 X 報這水準差不多的兩兄弟更是緊抓這議題猛寫假新聞,說法都是來自「某企業」、「某集團」、「某餐廳老闆」、、、,只差記者沒留名寫「某記者」,不過後來都留名綜合新聞中心之類的,也沒差了。

這些人,不管是企業老闆、餐廳老闆、商家攤販老闆、或是在旁喊燒的記者,一直說人事成本增加、支出增加,實在是令人摸不著頭緒,我覺得最好的做法就是:

這些企業不如對外公開貴公司的上班時間、公司規章與排班規劃,讓大家集思廣益幫你想出好的員工上班方案,是不是更好啊? 
也許是身為老闆的你們真的太蠢太愚笨太無能、或是你們聘用的經理人太蠢太愚笨太無能,導致你們沒辦法在一例一休的法案內找到生存之道,那更別說以後要在周休二日的世界內活得很好,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貴公司的規則攤開來給大家看看,讓大家幫你想想該怎麼辦,你說好不好啊?

可是記者在報導一例一休時,都不敢勇於深入報導、仔細說明哪家企業因為一日一休的關係造成必然性的成本增加、無法從營收中攤平、只能透過漲價或減班的方式才能度過,這只不過是最簡單的數學題,但觀眾永遠都只是看到資方老闆聲帶哭腔的片面說法、與怕被扣薪而不敢維護自己權力的勞工面對鏡頭的哭訴,永遠看不到一份真實的報導。

那些說成本會增加的企業或商家到底怎麼回事:

1. 周休一日、每天需要上班至少 8 小時的公司,聘用一位勞工給他排每週六天六小時的班(總時數符合勞基法),然後每天多出的兩小時該給的加班費則用彈性上班時間與誤餐費的名義打發掉,很多店櫃是這種例子;

2. 隔週休二日的公司把法定上班時間最大化,現在規定一例一休後,公司上班時間應該是要減少成每週一例一休,但是資方卻稱這叫做「成本增加」,意思就是沒有完整壓榨勞工勞力就是「成本增加」,台中知名餐飲集團就是個例子

3. 24小時超商已經是店面營業時間最大化,按照 營業時間x表定員工人數x時薪 ,人事成本應是固定成本,一例一休只要多聘用工讀生排班就可以解決、更不會動用到工讀生或正職人員的休息日,即使是例假日該給的薪資都應該不會增加,但是超商卻是帶頭喊漲或喊休,這才知道原來超強工讀生或店員在例假日上班一直都沒有雙倍給薪;反正不管員工多忙多煩應付多少客人就是齊頭式的薪水,這樣的超商喊說要週休二日,我樂觀其成,希望下週就看到超商開始進行

4. 餐廳員工上班時數被拆成中班三小時、晚班三小時、每週需上班六天、但中間時間需在公司休息或備勤(反正就是弄個名義要你留在公司),問題跟 1. 一樣,例假日上班沒有加倍薪資,問題則跟 3. 一樣;有許多餐廳給的是月薪,看起來很大方,但實領薪水除以每月在公司內的總時數後,平均時薪甚至低於法定勞工時薪;

5. 現在更有餐廳向媒體說明決定每週休息一日,以節省員工加班費支出(為什麼是加班費?),預計一個月因此營收短少 60 萬,意思是寧可休掉平均一天的營收 15 萬、不管房租與設備攤提的既有成本而不願發加班費,你覺得合理嗎?所以這間餐廳之前是透過什麼樣的加班方式來撐起這四天的營業呢?我怎麼想都想不出來,勞工局都已經看到有餐廳出面自白了,還不對此餐廳進行勞檢到底是在做什麼吃的呢?

6. 台南的傳統食品商店必須要週末改上半天班,年節假日則要招聘臨時人力因應節日禮盒的製作需求,才發現到以往都是要求員工在例假日超時上班、在其他時間填補加班,要用最便宜的勞力為老闆獲得最大的利潤,這種店再怎麼老、再怎麼傳統,建議是收掉會對大家比較好,少去吃這種血汗餅也比較不會下地獄;

7. 客運超時工作已經是常態,只要多聘用人力就可以填補排班需求,但是業者既不想增加勞保支出、也不想減少客運班次、更不想合法支付加班費,只好透過漲價請消費者負擔,換句話說客運老闆不管合法非法要賺的錢一毛都不能少,然後再一直喊找不到客運司機就好,要求客運司機加班也可稱作是司機自願加班;

8. 公司採用責任制就不用說了,老闆第一個該送去地獄下油鍋的,尤其是像媒體記者,如果在一例一休的議題上記者不是站在勞方立場去監督資方言論,根本是在為虎作倀,應該跟那些老闆一起送去地獄下油鍋的;

9. 台中某集團說有單親家長需要加班領更多薪水,但一例一休之後集團就不再讓他加班,讓他薪水變少了,是一例一休害的,這說法不是很奇怪?把低薪勞工的加班視為理所當然,而不是給他更好的工作環境、或是協助他換一份更好的工作嗎?這種老闆不下地獄誰才有資格下地獄?

10. 醫療院所長久以來都是面臨惡性排班而非固定班時制度,這早已經是問題了,一例一休上路後台中的仁愛醫院竟然要醫療人員先簽契約放棄加班費才能拿年終獎金,這表示這間醫院的薪資結構與人員排班已經明顯有問題了,法規法案要上路時都有宣導與緩衝期,仁愛醫院卻還在擺爛裝死,勞工局不介入稽查辦理,請問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是在混飯吃?我建議仁愛醫院的工作人員不要簽,實領加班費都遠勝過有一搭沒一搭的年終獎金,這個月領到年終,但今年還有11個月的加班費要放棄,完全不划算,領不到加班費就開始檢舉仁愛醫院,告到他倒為止啦。

幾乎每一篇媒體報導在喊漲的公司都一定可以發現到隱藏侵害勞工權益的問題,也可以看出來有多少勞工薪資與權益在勞雇過程當中被剝削掉,但是各縣市勞工局似乎都還在沈睡,尤其是中南部縣市勞工局根本是睡到死去的狀態。

透過勞檢、法規的懲罰要求中小企業配合是一種方法,但是新政府可以採用更開放的方式輔導這些中小企業步上正軌,最好的方式就是稽查後公開這些中小企業店家的名稱、公司規章、被稽查原因、與現行營運的模式,讓全民一同參與、針對這些公司進行修訂、改善、矯正這些慣老闆的規則,用矯正代替懲罰,讓這些慣老闆公司步上正軌,才是勞工權益的永續。

現行一例一休法規也影響到許多社會新鮮人,我依舊希望教育部及早將勞基法相關說明講解的課程排入中學課綱當中,因為所有的學生不管有沒有繼續升學、進入大學就讀,都一定會開始邁入職場,不論是工讀或是尋求正職工作,所以在法定教育結束前,都應該要讓學生熟悉勞工基準法的內容、確定學生在畢業前就熟悉勞工應有權益、雇主規範、休假和加班規定與檢舉申訴管道。

對了,國民黨一面抗議政府按馬英九上任時規劃要砍的七天假,一面又抗議政府按照前政府規劃、工總大力支持的一例一休進行修法,所以國民黨既要給七天假卻又不準勞工休假,你國民黨是腦袋有病嗎?怎麼不趕快跟慣老闆一起去跳樓死一死啊?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Gatsby 廣告中木村拓哉機械舞的背後

Google Doodle : Pacman 小精靈

玩玩軟路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