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部落客的生成

對我來說,全職部落客是存在的,就像 Engadget.com 的 Atticus 就是全職的部落客(不是嗎?)而他和他的組員的確是靠 Blog 在吃飯的。但是這有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要先解決:「先有 Engadget.com 的存在才有 Atticus 還是先有 Atticus 的存在?」不過這也有個答案:「先有作者,才有 Engadget.com」(我寧可說他們是 Blogger 而非「部落客」)因為先有一位 Blogger 建立了 Engadget.com 的發文原則,才有 Engadget.com,不然網路使用者永遠沒有 Engadget.com,而這個原則綜觀歐美知名的 Blog 大站都可以知道。

原則很簡單:
1.堅決拒絕置入性行銷:
千萬不要玩弄自己的 Credit!不要在自己的 Blog 偷偷的推銷自己的公司(像博客X的行銷人員、學學文X的員工、智X的員工等),也不要想偷偷在自己的文章中推銷自己公司或與自己利益相關的產品(像什麼免費架站、賣沒幾本的書之類的),因為置入性行銷已經非常容易被看穿了,一旦被看穿就沒有 Credit 可言。

2.不要行銷個人的存在:
千萬不要進行無恥行銷!作者黛比‧艾倫現在早就不知道死哪去了!當別人知道某個人進行某項服務、背後的目的卻是為了擴大自己的知名度的時候,這個人就會被打入冷宮當中;這種服務包括但不僅限於什麼觀察、什麼爛免費架站、什麼國內首屈一指的 BSP 服務、什麼部落客跟什麼通路之類的,因為一旦被別人看穿這種人背後「妄想成名」、「獲取名利」的動機時,這些人就準備回家去吃自己了。

3.不要GAY熬、在什麼 Boyslove of Fxcking 的聚會去認親戚(縮寫自己猜):
千萬不要什麼特定聚會當中去找某人說:「喂!你不要再說我是知名部落客好不好?」或是「你不要在『部落格』上說我壞話好嗎?」之類的言詞,因為這是GAY熬;當然也不要去強調「我是 X X,我的男友是 X 頭」之類的,這會讓別人聯想到龜趣來嘻,或許 XX 根本不想當全職部落客,但是『這一定當不成全職部落客』!

4.不要去捧『與自己「未來利益」相關者』的LP:
千萬不要去捧前者(個人行銷者)的LP。如果自己真的得不到什麼資源,就認命點,捧別人LP只會顯得自己賤,而通常說不出個人狗屁論述、想在文中偷推『與自己「未來利益」相關者』所提供之服務(可能像是什麼部落客AD之類的)者,就會被其他人悄悄的判定為「賤」,永世難以翻身。當然,更不要「大大ㄤㄤ你好棒,有空來逛逛我的部落格」「能跟你交換連結嗎?」

5.不要用問句寫文章:
千萬不要以為自己這種作法可以帶來思考。舉例:
「美國推出 MySpace,日本推出 AV 女優入口網站,
這是 Ruby on Rail 的興起之兆?
Java 應該可以統一世界?
Your BioSex with My suck always ride on an horse, not a motor?
所以 Blog 球可以 Rule the World?」因為這只會讓其他人發現這個人更不瞭解問題在哪而已。

6.不要做一些 Under Table 的髒事卻以為所有人都不知道:
千萬不要自己為抓到某些平台營運的權力就可以為所欲為、或是進入潛入後台竊取隱私資料並絲毫沒有道德理念的侵犯他人隱私、藉由口耳相傳在公司內部公開使用者個人隱私之事宜,甚至邀約『喝咖啡』之類『桌面下』的情況。例如:
1
對,這是我個人合理的懷疑,如果我沒有聽到,我不會懷疑。
不管這種見面的前提是不是公開的邀訪或是某平台意欲尋求此人的業外合作甚至只是單純的私下約訪或是根本想要吸納某人為己用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在此人不願公開的情況下跟第三者說「我們的誰誰誰跟此人見過面了」進而傳進我耳中並且在特定團體之內持續的傳開這是很嚴重道德問題!聽清楚,這是很嚴重的道德問題!更重要的是這個特定團體的某些成員或他人還會故意裝傻、對外問:「MUSER 是不是這個人啊?」莊孝維嗎?

7.不要藉由公開聚會去行銷特定的個人:
千萬不要在某個年度公開聚會當中去稱頌自己的業績或是稱讚某位的LP,因為理由跟之前的一樣,當下就被其他人認定為「賤」。

當一個人自覺到自己可以擔任一個「媒體」的角色,擺脫個人,專心致志的分享資訊(不一定是電腦)與訊息(不一定是網路),態度是公正的,文筆是與行銷或個人毫無關係的,就會是個全職 Blogger,如果不是有公司請這個人負責 Blog,就是這個人所負責的 Blog 很成功,要當一個他人所信賴的媒體,是沒有「個人」可言的,但是當一個成功的部落格出現的時候,讀者信賴其文章,就會進而與文章背後的意識主體產生連結。 Engadget.com 的創立者就不會在文章中推銷自己,而 Atticus 這位跟隨者也不會,才成為全職的「Blogger」,而 Atticus 並不會因為沒有撰寫到自我的部分而失去自我,只是不像其他一樣大鳴大放的自我稱讚與自我行銷而已(Atticus 是相當樂在其中且努力經營中文版 Engdget.com 的 Blogger)。

這樣說明還看不出來?「全職」的前提是「乾不乾淨」與別人「信與不信」而已。行銷?沒有信用談啥行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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