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圖片來源 統一布丁重新上架,但是也有些人很愛扯到之前義美使用過期原料的問題,這兩者的影響程度根本無法相提並論,而有人有意將義美事件當成統一事件的煙霧彈。 先從「保存期限」來說,食品當中不論是原料或成品的最佳賞味期限或食用期限,都是透過「人為」定義出來的,而這個「期限」有很多的背後意義在: 廠商認為在這個時間以內食用是廠商覺得最好吃的狀態; 廠商經過嚴格的實驗過後標示「在一般人的人使用情境與狀態中」最不易變質的日期; 廠商不希望消費者將食物放太久,免得吃出問題後找他們負責; 廠商不希望販售的店家將食品存放太久,藉以增加進貨次數或維持一定的購買週期,以維持獲利; 而一般食品供應者標示賞味期限或保存期限的態度是傾向於 (4)>(3)>>(2)>>>(1) ,也就是說獲利與提高購買週期(4)的考量會高於 2 與 1。也就是說廠商會將獲利放在首要考量,至於期限內食用是不是真的好吃或好喝,一定是被放在最後。但即便是考慮這四種因素所定出的「保存日期」,食品「過期」後依然不表示食品的品質已經有問題。 比如說,生鮮賣場或超級市場的生鮮豬肉片大多上印有保存期限三天~五天,這個主要考量出自於(3),但是豬肉片買回家後放在家用冷凍庫、冷凍於零下的低溫內,至少可以存放 90 天,而賣場的火鍋肉片保存期限於冷凍-18℃未開封可保存 180 天;很多媽媽將香腸、臘腸、醃漬食品買回家後也會放冷凍庫凍著,放個半年通常是常見的;但廠商設定的這類醃漬食品的保存期限通常卻只有 14 天,這種考量大多來自於 (4),甚少是來自於 (1) 。如果保存方式有問題,在保存期限內都有可能滋生病毒或細菌(肉毒桿菌最常見)而不可食用或甚至是敗壞;但是保存方式得宜的話,即便就算這些肉類放超過 180 天產生變質,只要沒有滋生病毒或感染細菌,勉強可以食用(如果是末日求生的狀況下...)。 至於像加工過後的原料(像麵粉)一般的保存的時間已經可以更久,因為這類加工過後的原料正是為了增加保存期限而改變其狀態的,如果透過冷藏或冷凍,這些原料就可以存放更久,透過冷凍甚至可長達至數年以上。所以很多食品的「真正保存期限」是依據保存環境與條件來決定的,並非依據人為制定的「保存期限」來決定的,人為制定的「保存期限」是在某種保存環境...